在陕西省宝鸡市渭滨区马营镇,年近七旬的孙某杰正深陷一场看不到尽头的维权困局。倾尽毕生积蓄改造乡村校舍筹办的养老项目,只因一次村委牵线的转租,便沦为村企两方推诿责任的牺牲品。四年多时间里,他往返法院十余次、历经 13 场诉讼,拿到的胜诉判决始终无法落地,百万投资血本无归,原本安稳的晚年与生活被彻底碾碎。
一、应村委之邀转租 百万养老项目埋下纠纷伏笔
2014 年 8 月,孙某杰与黄家山村村委会签订 20 年期房屋租赁合同,承租该村废弃的原黄家山小学三层教学楼及前后院,约定用于公益养老事业。签约后,孙某杰投入全部积蓄共计 125 万元,对破败校舍进行全方位改造:重做整栋楼防水防漏、铺设地暖与瓷砖、改造 22 个卫生间、配齐上下水与温泉洗浴设施,将旧校舍打造成可“拎包入住”的康养场所,只待手续完善后正式运营。
2017 年,时任村委会主任主动上门劝说,称某央企宝坪高速项目部急需办公场地,若同意转租,企业将为村里拓宽 4 公里进村道路、用开山土石方垫出 160 余亩耕地,是惠及全村的好事。出于对村级组织的信任,也为支持地方基建,孙某杰最终同意转租,双方签订 3 年租赁协议,后续又续租至 2021 年 2 月 10 日。彼时的他未曾料到,这份本意为村集体与企业行方便的协议,竟成了一切噩梦的开端,会将自己拖入长达数年的纠纷泥沼。
二、场地被占责任拉锯 合同约定成一纸空文
这场纠纷的根源,恰恰在于该央企承租期间未尽到租赁物管理责任,默许村委会在后院搭建永久性建筑。按照孙某杰与该央企签订的租赁协议,第五条明确约定协议期满后企业须将房屋及场地完整交还;第八条更是严格规定,双方不得将合同权利、债权债务转让给第三人。但租期临近结束时孙某杰才发现,租赁场地后院早已被村委会建起永久性的光伏板厂与面粉厂,原本完整的院落被大面积占用,租赁物现状与出租之初已是天壤之别。
更令人错愕的是,该央企并未依约亲力亲为履行交房义务,而是单方面委托黄家山村委会代为移交,以此规避自身作为承租人的核心管理与返还责任。面对被侵占的后院、被破坏的场地,孙某杰拒绝接收本是依约行事 —— 合同明确约定 “谁使用谁管理,损坏修复、丢失赔偿”,租赁物在承租期间遭致结构性改变,责任岂容推卸?但该央企以 “已搬离、已委托交房” 为借口抽身,村委会则以 “产权属于村集体” 自居,坚称建筑为村里所建与企业无关。委托人不履职、受托人越界妄为,本该清晰的合同责任,就在两方的相互推诿中变成了无人买单的烂摊子。
三、十三场诉讼深陷空转 胜诉权益悬于半空
为讨回合法权益,孙某杰从 2021 年起踏上维权之路,四年间历经 13 场庭审,程序走了一轮又一轮,核心诉求却长期未获实质解决。
起诉该央企要求返还租赁物、赔偿占用损失,法院认定企业已实际搬离,驳回诉求并告知其向村委会主张权利;将村委会与该央企列为共同被告诉请连带返还,法院又认定村委会并非转租合同当事人,后院建筑纠纷需另案处理;村委会反过来起诉要求确认租赁合同无效,被法院驳回后,又刻意拒收租金、发送搬离通知试图单方解约虽该解约行为最终未被法院支持,但孙某杰仍无法正常进入和使用场地。此前该央企赔付的 7 万余元物品损失已通过执行局履行到位,可相较百万装修投入与数年空置损失不过杯水车薪;最新判决仅要求村委会拆除门前矮墙、赔偿 7 万元,核心的后院侵占问题始终没有得到彻底解决。
更令人愤懑的是,维权过程中,据孙某杰反映,村委会一方不仅在庭上提交单方说明、申请本村村民出庭作证以弱化自身实际占有、使用后院的责任,还在场地大门外修筑矮墙阻断通行、更换后门门锁限制进入,甚至村干部汪某私下进行言语施压乃至人身威胁。一边是生效法律文书确认的租赁权,一边是连大门都进不去的现实困境,孙某杰拿着一纸判决书,守不回自己投了百万的场地,赢了官司却输了权益,所谓的胜诉判决,在很大程度上已异化为难以落地的“法律白条”。
自 2021 年纠纷爆发至今,孙某杰始终恪守合同约定,五年累计缴纳租金 11 万元,从未有过违约之举。可这样一位守约出租人,却要为央企承租期间的疏于管护、转委托“甩担子”,以及基层村集体的越权搭建、围堵进场,付出近乎全部的养老本钱与时间代价。
辗转十余场官司,孙某杰的核心诉求始终清晰而坚定:要求该央企与黄家山村委会承担连带责任,完整返还案涉三层教学楼及全部前后院落,拆除后院违规搭建的光伏板厂、面粉厂与门前阻断通行的矮墙,将租赁物恢复至交付时的原状;要求责任方依法赔偿其因场地长期被侵占产生的全部经济损失,弥补 125 万元装修改造投入与多年租赁权益的实际损耗;要求纠正村委会恶意拒收租金、单方强制解约、妨害承租人通行等一系列违约侵权行为,保障其正常履行 20 年租赁合同的合法权利;更期待相关部门介入监督执行,打破 “案结事不了” 的程序僵局,让生效判决的正义从纸面落到实处。
四、结语:守约者不应为违约乱象承担全部代价
四年维权路耗尽了孙某杰的积蓄与精力。原本指望靠养老院安度晚年,如今项目彻底搁置,百万投入回收无望。这场旷日持久的纠纷已让其家庭支离破碎、人生后半程被彻底拖垮。当初听老村长劝说支持地方基建、惠及全村发展,如今所有代价却要他一人承担。
该央企作为国有企业,违背合同约定委托第三方交房,试图规避承租期间对租赁物的管理与返还责任,其契约精神与国企应有的担当作为存在落差;黄家山村委会作为基层自治组织,在租赁期内实际占用案涉场地并搭建永久性建筑,事后又以“集体产权”为由推诿责任,此举不仅有悖于诚实信用原则,更透支了基层组织的公信力。
十余场诉讼跑下来,当事人积蓄耗尽、精力枯槁,问题却始终困在程序空转、机械分案的层面,核心的租赁物返还、损失实质赔偿迟迟得不到落地。我们呼吁当地监管与政法机关正视此案背后的权责错位,穿透合同相对性的表象深挖根源,督促责任主体切实履行合同与法定义务,纠治基层履约中的违规侵权乱象,莫让老人的百万积蓄彻底沉没,莫让守法者的合法权益悬空。








